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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要求,优化公立医疗机构职工托育服务供给,蚌埠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甲方”)现就托育中心运营项目公开征集合作意向公司,诚邀具备专业能力的托育机构携手共建优质托育服务平台。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蚌埠市妇幼保健院托育中心运营项目
项目地址:蚌埠市蚌山区淮河路1184号蚌山区纬二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楼(含房屋、水电气、绿化、院落及相关通道等配套设施)
项目标准:托育中心已完成装修改造,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GJG39-2019)》《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等国家及安徽省相关规范,拟设乳儿班(6-12 月龄,≤10 人)、托小班(12-24 月龄,≤15 人)、托大班(24-36 月龄,≤20 人),支持 18-36 月龄婴幼儿混合编班(≤18 人),总托位数不低于45个。
服务性质:普惠性、福利性托育服务,面向社会及甲方职工子女提供全日托、半日托等服务。
二、合作方式
合作模式:采用“公办民营”模式,甲方无偿提供托育场地及现有设施设备,负责前期装修改造及场地房租;乙方负责全流程运营管理,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合作期限:3年,实行“1年+1年+1年”续签模式,每年期满前2个月接受甲方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作。
保证金要求:乙方需一次性缴纳两项保证金,合计 12 万元(其中:资产的完整性保证金7万元,运营履约保证金5万元)。合作期满无违约、无资产损坏、无安全事故的,甲方在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三、应征公司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托育服务” 相关内容,注册成立满1年以上。
具备成熟的托育运营经验,近1年至少运营1家同类托育机构,且年检合格,无重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及负面舆情记录。
人员配置符合安徽省标准:保育人员与婴幼儿配比不低于乳儿班 1:3、托小班 1:5、托大班 1:7,需配备合格的机构负责人、保健人员、炊事人员、安保人员及兼职特教教师。
财务状况良好,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具备足额资金保障托育中心初期运营及应急处置。
已完成托育机构备案,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卫生保健等管理制度。
四、核心合作要求
入托人数要求:运营后6个月内总入托率不低于40%(即不少于18人),合作期内年度平均入托率不低于50%;甲方职工子女入托比例不超过总托位数15%的,免托育费,超出部分托育费按50%收取,餐费、收费类课程等按实际发生结算。
安全生产管理:①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消防、食品、卫生、交通等安全管理责任人;②每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每季度组织应急演练,留存完整记录;③消防设施、用电用气、食品采购加工等符合国家规范,无重大安全事故(含食品安全、人身伤害等)及重大舆情事件;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及卫生保健要求,婴幼儿健康档案完整率100%。
运营规范要求:①坚持普惠性质,收费标准经甲方备案后公示,不得擅自涨价;②积极协助甲方申报托育机构奖补资金,奖补资金全部用于乙方运营激励;③不得转租、出借场地,不得使用甲方名义开展宣传或其他经营活动,不得改变场地使用用途。
附加义务:配备兼职特教教师,满足甲方儿童康复中心每周1节课的教学需求,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报名需提交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有);
托育机构备案证明、近3年运营业绩证明(含合作合同、年检记录、入托人数统计);
人员配置方案(含从业人员资质证书、健康证明);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
入托运营规划(含招生方案、收费标准、课程体系);
近 3 年财务报表及无违法违规承诺函。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
报名地点:蚌埠市蚌山区升平街107号。
材料提交: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联系方式:联系人:韩婧,联系电话:18105522983;监督电话:2045029。
七、其他说明
本次公告仅为合作意向征集,不构成正式招标要约,最终合作内容、权利义务等以后续正式招标文件及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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