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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妇幼保健院办公用品、清洁用品 采购公告(三次)
2025年12月12日

蚌埠市妇幼保健院办公用品、清洁用品

采购公告(三次)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挂网采购办公用品、清洁用品供应商。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Z2025011

项目名称:蚌埠市妇幼保健院办公用品、清洁用品采购。

招标方式:询比

预算:年用量估算4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产生用量为准。

最高限价:见招标公告内采购清单各单品种限价。           

评标方法:低价中标

合同履行期限:1+1+1年,一年期满通过测评,如对供应商供货满意,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项目结算:按实际使用发生额结算。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各部门使用无问题后,甲方收到发票三个月内支付乙方货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其开具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不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本项目分办公用品、清洁用品两项清单,投标方可以参与两项或其中一项,请在响应文件中注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资格要求。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如投标人存在相关法律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投标的(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产品质保期:产品使用的全生命周期。

7、供货地点:免费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8、供货期:按甲方需求,接到订单或订单电话后3天内免费送货至甲方库房或指定地点,应急情况时随时送货。不接受物流送货、验货。

9、货物送达需由甲方验货,如商品质量达不到招标公告要求,无条件给予退换货并承担相应损失赔偿。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每页需加盖公章)

1、投标人基本情况;

2、营业执照及开展相应业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复印件;

4、信用查询证明

5、报价单:本项目只有一轮报价。报价单见附件,按报价单格式报价,请参考采购清单最高限价报总下浮率。

6、承诺函(见附件);

7、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投标文件一式三份,用A4纸幅面装订成册并按投标文件要求盖章并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递交。

四、报名时间

1、本项目采取院内公开挂网,采用询比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2 日8:00至2025年 12月17日17:00。

3、报名地点:蚌埠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治淮路308号)四楼(可电话报名),联系人:王云17755268705。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上午10:00.

2、开标地点:蚌埠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治淮路308号)四楼会议室。

六、有关要求

1、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并与院方签订有效合同,否则院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解除其合同,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公告中的所有内容。由于对招标公告的理解发生误差,以及没有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公告的投标文件,而造成投标失误,将由投标人承担其风险。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的采购清单、参数等各项条款,如有疑问应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如到期未提出的,将被视为认可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招标人将不再接受投标人针对招标公告条款提出的任何疑问。

3、投标人如对本项目答疑、开标、评标等时间安排存在异议,请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前提出,否则视同投标人默认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时间安排,并视同投标人已与招标人达成认可所有时间安排的协议。事后招标人将不再接受任何对招标时间安排的异议。

4、本项目在客观因素情况下,有可能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随时发布补遗答疑澄清等材料,请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获知有关信息的责任。

5、本次开标供应商数量需满足三家及以上。

6、投标方不得干扰招标方的正常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招标单位有权决定最终评标方式,不符合标书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蚌埠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挂网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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